始府辦〔2016〕22號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縣直有關部門職能的通知
縣各有關單位:
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在取消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同時,縣政府決定對縣民宗局等10個部門的有關職能事項作出調整,現(xiàn)予公布(詳見附件)。此次調整共涉及各類職能事項25項,其中取消19項,承接6項。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相關行政職能事項調整的后續(xù)工作,確保有關事項銜接順暢、落實到位。對取消的事項,要狠抓落實,一律不得再行實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實施,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對承接的事項,要切實做好銜接,并加強培訓、監(jiān)督,確保放得下、接得好;有關行政職能事項調整后,縣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相應優(yōu)化部門內(nèi)設機構及其職責,厘清部門間職責邊界,確保相關責任落到實處,并推動相關事項在網(wǎng)上辦事分廳受理辦結。
附件:始興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職能調整目錄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始興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職能調整目錄
一、取消事項(19項)
序號 | 審批部門 | 職權類別 | 職權名稱 | 處理決定 |
1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其他 | 縣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成員備案 | 取消。 |
2 | 其他 | 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制度備案 | 取消。 | |
3 | 其他 | 宗教活動場所年度預算備案 | 取消。 | |
4 | 其他 | 提出拆遷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的房屋、構筑物的意見 | 取消部分拆遷的管理,保留全部拆遷管理。 | |
5 | 其他 | 要求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和接受、使用捐贈情況 | 取消。 | |
6 | 其他 | 組織對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管理小組負責人離任時的財務審計 | 取消。 | |
7 | 縣財政局 | 其他 | 確定土地儲備機構年度融資控制規(guī)模 | 取消。 |
8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其他 | 用人單位勞動年審 | 取消。 |
9 | 縣國土資源局 | 行政征收 | 采礦權登記費 | 取消,暫停征收。 |
10 | 行政征收 | 礦產(chǎn)資源勘查登記費 | 取消,暫停征收。 | |
11 | 縣交通運輸局 | 其他 | 交通行業(yè)交通科技統(tǒng)計上報工作 | 取消。 |
12 | 其他 | 監(jiān)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車)、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運輸服務業(y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工作。 | 取消。 | |
13 | 其他 | 指導交通行業(yè)節(jié)能減排工作 | 取消。 | |
14 | 縣林業(yè)局 | 行政征收 | 森林植物檢疫費(補檢費) | 取消,暫停征收。 |
15 |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其他 | 侵犯特殊標志專有權的調解 | 取消。 |
16 | 其他 | 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調解 | 取消。 | |
17 | 其他 | 侵犯世界博覽會標志專有權的調解 | 取消。 | |
18 | 其他 | 侵犯亞洲運動會標志專有權的調解 | 取消。 | |
19 | 縣檔案局 | 行政檢查 | 檔案業(yè)務規(guī)范化建設年度檢查 | 取消年檢,改為業(yè)務督導。 |
二、承接事項(6項)
序號 | 審批部門 | 職權類別 | 職權名稱 | 處理決定 |
1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其他 | 企業(yè)軍轉干部提前退休審批 | 承接市政府下放職能。 |
2 | 縣水務局 | 行政許可 | 設計灌溉面積五萬畝以上的農(nóng)業(yè)取水許可 | 承接市政府下放職能。 |
3 | 縣林業(yè)局 | 行政許可 | 林木種子生產(chǎn)、經(jīng)營許可證核發(fā) | 承接市政府下放職能。 |
4 | 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 行政許可 | 保健食品經(jīng)營許可(批發(fā)) | 承接市政府下放職能。 |
5 | 縣檔案局 | 其他 | 村民委員會檔案工作目標管理認定 | 承接市政府下放職能。 |
6 | 其他 | 社區(qū)居委會檔案工作目標管理認定 | 承接市政府下放職能。 |